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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浙江省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Zhejiang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ZJMDA)。

第二条   本会是由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专业医务人员、医药学界专家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教育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医师相关的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发挥“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坚持民主办会,加强医师队伍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团结和组织全省医师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政策,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聚焦规范提升,加强风险防范,积极参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党建工作机构是中共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委员会。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邮政编码: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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